sitemap·商情RSS源·RSS源·手机版·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买卖招商

  • 买卖招商
  •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正文

陕西参与制订的一项渔药标准被农业农村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2022-12-01 10:34:00来源: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作者: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
  近日,由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联合修订编制完成的《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NY/755-2022),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该标准基于原有标准(NY/755-2013)修订编制,立足我国绿色食品优质发展新要求,对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渔药的使用规定、使用记录要求及可使用与不应使用渔药清单、渔用疫苗清单等进行了制(修)订,对渔药种类、使用限量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与原标准相比,新修订的标准解决了绿色食品生产和管理中相关规定缺失的问题,同时能够满足新的兽药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新变化、新规定,对建立良好的养殖环境、规范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水产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标准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多年来致力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国产黄色片,今年先后主导编制完成了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2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1项,有力推动了渔业“三品一标”行动的落实,为提升水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水产行业“金字招牌”作出了一定贡献。

特别声明

  1.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金农水产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金农水产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农水产信息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jinnong.cn(请把#换成@)
委托询单 我要求购>
水产交易
热文TOP10
陕西参与制订的一项渔药标准被农业农村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